| 办理机构: |
各区县公安交巡警支(大)队审理科、宣传科、车管科。 |
| 办理地址: |
交巡警总队道路安全宣传处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101号6号楼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6:00,下午:13:30—16:00 65168168×54662 浦东宣传科 上海市龙东大道1920号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五下午不受理 58990990×49177 黄浦宣传科 上海市天津路26号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周四下午13:30—16:00 63600354 卢湾宣传科 上海市打浦路588号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周五下午不受理 63055730 徐汇宣传科 上海市宜山北路8号 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周五下午不受理 64472294 长宁宣传科 上海市威宁路247号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62901143 静安宣传科 上海市新沪路12弄4号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周二上午不接待 66354060×3026 普陀宣传科 上海市府村路125号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周五下午14:00—15:00 62246220×6112 闸北宣传科 上海市天目西路2号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63537217 虹口宣传科 上海市水电路1888号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65600057×32830 杨浦宣传科 上海市政肃路198号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65643840 宝山宣传科 上海市宝杨路2031号 周一至周四8:30—16:30;周五8:30—11:30 56124422×30620 闵行宣传科 上海市莘建东路201号 8:30—16:30 34120769 嘉定宣传科 上海市嘉戬公路118号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69989122 金山宣传科 上海市石化隆平路179号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57946888 松江宣传科 上海市松江镇乐都路464号 上午8:00—11:00;下午13:30—17:00 57729224 青浦宣传科 上海市沪青平公路5540号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9858241 南汇宣传科 上海市沪南公路9847号 上午8:00—11:00;下午13:30—17:30 58002728 奉贤宣传科 上海市南桥航南路5950号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57183919×8060 崇明宣传科 上海市城桥镇育林桥路297号 上午8:00—11:15;下午13:30—17:30 69620744 注:所有对外接待“窗口”,除有表明外,周六、日不接待。
|
| 办理时间: |
详见办理地址栏 |
| 办理时限: |
在三天内安排考试。 |
| 申办对象资格: |
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 |
| 申办手续: |
凭审理科开具的《交通违章记满12分通知书》,携带身份证到驾驶证所管辖的区县交巡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驾驶员接待“窗口”)办理考试注册登记手续,营运驾驶员还需到工作单位在《交通违章记满12分通知书》盖章确认。 经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和道路驾驶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二次记满12分的再加考场地驾驶)、考试合格后,凭《交通违章记满12分驾驶员考试成绩单》换领《交通违章记满12分驾驶员考试合格回执》。携带考试合格回执到审理科领取驾驶证。 |
| 办理程序: |
各交巡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驾驶员接待“窗口”),负责对本辖区内违章记满12分的驾驶员办理考试注册登记手续,接待民警收存《交通违章记满12分通知书》,当场开具《交通违章记满12分参加考试通知书》,告知违章人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违章人考试合格后,凭《交通违章记满12分驾驶员考试成绩单》签发《交通违章记满12分驾驶员考试合格回执》。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费用40元,道路驾驶考试40元,场地驾驶考试20元(沪价行[1997]第140号文《关于核定汽车驾驶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
| 办理依据: |
公安部第45号令《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2000年3月1日起实施,沪公交巡(宣传)[2000]188号《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满12分进行考试的暂行办法》,2000年4月15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