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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人员上岗资质审核
2007年12月14日
 

办理机构: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网上办理

办理地址:

徐家汇路579321室 总机:53014798×12801281 直线:53014921传真:53014925 邮编:200023

办理时间:

星期二、三、四 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星期一、星期五 下午100430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申办对象资格:

1、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从业人员。 2、条件: 1)已取得本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企业的相关人员。(2)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3)经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申办手续:

  1、企业营业执照。
  2、培训合格证书。

办理程序:

  1、企业提交培训合格名单;
  2、作出审核意见;
  3、颁发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项审核不收费。

办理依据: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上海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Copyright 2007 上海市社会服务局 受理电话:53857355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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