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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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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徐家汇路579号321室 总机:53014798×1280、1281 直线:53014921 传真:53014925 邮编:20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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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二、三、四
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星期一、星期五 下午1: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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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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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对象资格: |
1、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设施改动应办理审核手续(1) 改动:应符合本市燃气发展规划;(2) 落实用户继续用气的相关措施; (3)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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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手续: |
1、有改动燃气设施的申请报告; 2、改动后的燃气设施专业规划、安全规定等; 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 4、有安全防护及不影响燃气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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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企业提交相应申请报告; 2、资料审核; 3、组织综合评审; 4、作出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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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本项审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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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国务院《予以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500项》第10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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