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单位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本单位人员发生转移、退休、死亡等情况,在申报时将有关变更情况表等相关资料一并报送。
二、缴费单位在每月的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缴费单位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新的缴费年度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