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
| 办理地址: |
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大厅 |
| 办理时间: |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
| 办理时限: |
经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新闻出版总署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
| 申办对象资格: |
音像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机关、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音像出版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音像出版单位的。 |
| 申办手续: |
由音像出版单位单位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递交变更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所变更的内容。 |
| 办理程序: |
音像出版单位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递交申请书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审核不同意的,向音像出版单位说明理由。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本项目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1号)第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