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项目主管区、县、局提出备选项目,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及主管委办。 2、经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3、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平衡后正式对外提出,并经世行(亚行)同意后,列入世行(或亚行)贷款三年滚动计划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