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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2006年11月28日
 

办理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行政审批受理处
办理地址: 地 址:江苏路389号(东诸安浜路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9:00-11:30,13:00-16:30
办理时限: 收到取水许可申请之日起60日内(急需的30日内)
申办对象资格: 单位和个人
申办手续: 1. 取水申请报告 2.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上级批文 3. 水资源论证报告 4. 用水单位平面图(1:1000)、深井井位图 5. 用水资料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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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二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三款、第四款 《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第七、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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