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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审批
2006年11月24日
 
办理机构: 上海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办理地址: 徐家汇路579号9003室
办理时限: 在15个工作日内
申办对象资格: 符合《上海市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质管理暂行规定》 [市政局沪市政施(1999)397号]第二章 第七条规定者。
申办手续: 《上海市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 (1)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单位聘任书。 (2)所在监理单位的聘用合同。 (3)负责或参与监理的公路工程的实绩及相关证明。 (4)参加交通部或市政局举办的公路监理业务培训《结业证书》。
办理程序:

  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对上海市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工作,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进行一次。

  二、申请者填妥《上海市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送至上海市公路

  工程质量监督站质监三科。

  三、上海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收到本年度所有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后经汇总整理后交市政局公路工程专业监

  理工程师评审工作小组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评审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由市政局发文批准并发资

  格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说明: 1.本审批由上海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收费。 2.本审批目前为过度时期的办法,待交通部颁发新的文件后,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办理依据: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交通部交基发(1996)第29号] 2.《上海市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质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局沪市政施(1999)3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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