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企业企业应填写《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申请表》并将应提交的全部材料一并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向企业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2、企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送同级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审核)部门。3、区、县劳动保障局对受理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市劳动保障局。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审批。
市劳动保障局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或不予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