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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公告》公布的月度考核日期,提前30天向各区县职业介绍所的培训窗口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2、受理窗口的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报信息。
3、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通过申报审核,在5工作日内安排鉴定考试事宜,并将此信息发至申报人(单位)。
4、鉴定考核后10个工作日,考生可通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四、结果
1、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全部完毕的20个工作日后,申报人(单位)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及有关事宜。
2、鉴定考核未通过者,可申报补考,申请办法同“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