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国际交流处 |
| 办理地址: |
上海市陕西北路500号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30 |
| 办理时限: |
三个月(90天) |
| 申办对象资格: |
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和合法居留的外国人。 |
| 申办手续: |
申办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1、开办学校的申请书(包括办学宗旨、招生规划、招生区域、办学规模等);2、学校章程;3、申请人证明文件;4、学校校长、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文件;5、拟建学校的设施、资金、校舍、场地、经费来源及有关证明文件;6、师资来源。 |
| 办理程序: |
1、申请人向市教委提交申请;2、市教委审核;3、报教育部审批。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 办理依据: |
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教外人字[1995]1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