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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广告出证
2006年11月8日
 
办理机构: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办理地址: 成都北路333号南楼9楼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30
办理时限: 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传真方式发送的“专利登记簿副本"之后3个工作日内。
申办对象资格: 专利权人、被许可方、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发布者
申办手续: 提供专利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办理程序: 1、专利权人、被许可方、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发布者填写“专利广告出证申请表"并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提供专利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2、我局核对后,填写专利广告出证用专利登记簿申请表并传真给国家知识产权局;3、我局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传真方式发送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后,向申请人出具“专利广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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