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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服局首页 >绿化环保
配套绿化的竣工验收(并联审批)
2006年11月8日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办手续: 1、规划部门统一验收通知; 2、绿化面积测绘成果; 3、绿化竣工图; 4、质检备案证明。 注:涉及保证金返还另行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在市规划管理部门并联审批程序未出台前,按照此程序执行)
  申请人→受理中心→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审查(现场踏勘、核实)→许可经办人预审意见→受理中心负责人审核意见→分管局长(并联告知相关业务处室)→局行政许可批复→受理中心→申请人
  申请人→受理中心→受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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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0年第40号)《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第18条第3款、《城市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绿地设计标准》、《居住区设计标准》、市规划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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