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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并联审批)
2006年11月8日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办手续: 1、规划部门文件(选址意见书及通知、设计要求批复等) 2、地形图或选址意见书附图 3、含绿地布局的总平面图 注:根据项目的特点补充其他相关图纸(如剖面图等);根据项目性质缴纳绿化建设保证金。
办理程序:

  申请人→受理中心→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审查(现场踏勘、核实)→许可经办人预审意见→受理中心负责人审核意见→分管局长(并联告知相关业务处室)→局行政许可批复→受理中心→申请人
  申请人→受理中心→受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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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市规划管理部门并联审批程序正式出台前,仍按照此程序执行。

    市、区县绿化管理部门的审批权限分工
    根据项目属性,属市批项目的,由市绿化局审核;属区县批项目的,由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审核。

办理依据: 《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0年第40号)《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第11条、第18条第1款、《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绿地设计标准》、《居住区设计标准》、《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沪住工[2001]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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