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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年审申请资料的操作办法
2006年11月8日
 
办理机构: 外经贸委-贸易促进处
办理时间: 办理年审事项,电话查询时间:上午9:00至下午5:00 接待来访时间:上午9:30至下午4:00
办理程序:   1.提交年审申请表。
  a.企业可直接通过上网(上海国际贸易促进网,网址:http://WWW.LBN.TRADE.SH.CN;上海外经贸企业协会网,网址:http:∥www.safete.org.cn/)按年审要求录入相关数据和内容,然后打印《年审申请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b.企业可从网上下载空白的《年审申请表》,填写清楚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送交上海外经贸企业协会代为录入。
  c.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向上海市外经贸企业协会索取空白《年审申请表》,填写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送交上海外经贸企业协会代为录入。
  2.上网或电话(62754440、63210759)查询年审受理通知。
  3.已被受理的企业持填写完整的《年审申请表》和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前来上海外经贸企业协会(709、704室)加盖市外经贸委年审印鉴。
  企业须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对2001年以来受过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各类行政处罚的企业,必须在相关栏目中注明。)
  凡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等已发生变化的应在年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变更资料申请办理资格证书变更手续。
办理依据: 根据外经贸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外经贸贸发〔2001〕370号)及关于开展年审的通知精神,从2002年1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本市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工作。为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并建立全市进出口企业数据库,试行网上提交年审的操作办法。有条件的企业可直接通过网络提交年审申请,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上海外经贸企业协会(地址:虎丘路128号广学大楼七楼)代为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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