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6年11月8日 |
| |
| 办理机构: |
外经贸委-贸易促进处 |
| 申办手续: |
(一)浦东新区企业申请核准进出口经营权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须提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投资企业或个人的基本情况,企业规模,申请理由,前景描述等);
2、填报《上海市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登记表》; 3、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工商管理部门签章);
4、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5、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供股东出资比例证明或验资报告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二)新成立外贸公司(浦东新区)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须提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投资企业或个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新设立公司的投资规模及前景描述)。
2、投资各方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4、投资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工商管理部门签章);如系私人投资的,须提交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5、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
| 办理程序: | |
|